期待新能源好政策能盡快出臺,并有效監管、科學落實

近期在江蘇某區的整區分布式光伏招商中,就特定條件,要求中標供應商協助政府完成外資考核指標不低于1000萬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幣。
此外產業配套更是常規操作,或直截了當,將產業投資額與項目指標掛鉤;或隱藏設置,在項目競配評分標準中,將地方經濟貢獻納入其中,包括投資合作、清潔供暖、鄉村振興、社會事業幫扶等等。
此前在人民日報旗下自媒體俠客島的撰文中,光伏產業配套登上負面案例。就此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也呼吁,在新發展階段,各地方政府應深刻理解和執行貫徹新發展理念,不要搞“雁過拔毛”,盡早把“負面典型”帽子摘掉。
北極星也就產業配套做過調研,其中90%受訪者表示對項目開發影響非常大。究其原因,一方面優質的新能源資源成為地方政府的創收途徑,另一方面資源競爭激烈,行業內卷嚴重。
在新國務院轉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再次強調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新能源企業的不合理投資成本。
值得關注的是,在這份重磅文件中,繞新能源發展的難點、堵點問題,在創新開發利用模式、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導產業健康發展、保障合理空間需求、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效益、完善財政金融政策等七個方面完善政策措施。
如新能源項目用地管制規則,提出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能源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同機制,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與此同時,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的解讀中,兩部委也表示,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的土地、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促進新時代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
在此也期待新能源好政策能盡快出臺,并有效監管、科學落實,讓新能源切實承擔起落實“雙碳”目標的應有職責。
文章轉自: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08667882472505868/?channel=&source=search_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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